鄂尔多斯市深化拓展全域全员全时全效的城市文明服务路径,凝聚起全民共建美丽宜居城市环境、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的磅礴力量。
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切实担负起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列入“三个四”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解决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现场调研,推进解决存在问题。
坚持“创城怎么办、群众说了算”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常态组织线上线下问需,梳理归类形成民生项目清单,动员群众参与全过程监督和评价,提升满意度。推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治理、农贸市场升级等民生项目18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推行挂点联系、辅助调研、绩效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协同治理工作制度,压实旗区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市民素质和满意度提升专项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撬动属地资金配套投入,形成多元保障机制。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破解城市文明发展难题,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建设“i暖城·城市文明”服务平台,设置建言征集、文明回响等功能模块,推动形成收集社情民意、解决群众诉求、落实评价反馈的全流程管理闭环,实现“一屏观全城”。融合融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以及智慧公安、智慧住建、接诉即办等平台功能,推动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累计发现并推进解决问题10.2万件。
实施精神文明示范引领工程,以“文明+”形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北疆文化等内容贯穿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协同推进市本级及“1市3旗”继续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建立“结对帮带”机制,带动其他旗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实现梯次迈进、全域覆盖。
建设9个城乡文明综合体示范项目,推进完善乡村基础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提升居民素质和乡村治理水平。开展理论联学、人才联育、活动联办,推动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依托覆盖城乡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健全完善城乡供需对接、“点单、派单、接单、评单”文明实践工作机制,常态开展“文明实践我是行动者”等“1+6”活动3000多场次,推出“桑榆计划—农村牧区留守老人关爱”项目,获全国“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实现城乡服务一体融合发展。(吴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