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对26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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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07 19:07:41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对26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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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7日电 经乌兰察布市委研究,决定对26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张爱萍,女,汉族,1972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拟提名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正职人选;

  续集红,女,汉族,196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市绿色产业发展中心(健康养老产业推进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提名为市直属部门正职人选;

  张海军,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比照正处级管理),拟提名任市直属国有企业正职;

  陈 伟,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驻京联络处党组书记、主任,拟提名为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正职候选人;

  郭红光,男,汉族,1969年2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卓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正职候选人;

  师翠琴,女,汉族,1973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商都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正职候选人;

  刘 琦,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察右中旗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正职候选人;

  赵 琴,女,蒙古族,1972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察右前旗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正职候选人;

  池剑峰,男,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凉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正职候选人;

  张海鸿,男,汉族,1969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察右后旗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正职候选人;

  于宏亮,男,汉族,1972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兴和县委常委、副县长、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正职候选人;

  杨 柳,男,汉族,1970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子王旗旗委常委、副旗长,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正职候选人;

  王虎俊,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商都县副县长,拟任旗县市区党委副职;

  茹瑞红,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镇市巨宝庄镇党委书记,拟提名为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职候选人;

  王福永,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察右前旗巴音塔拉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职候选人;

  郭 辉,男,汉族,1974年11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集宁区白海子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付江亭,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丰镇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乌日罕,女,蒙古族,1971年3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四子王旗巴音敖包苏木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宝音呼,男,蒙古族,1980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子王旗红格尔苏木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张 俊,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兴和县大库联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张晔宇,男,汉族,1974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商都县七台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府副职人选;

  李建宏,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集宁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副职候选人;

  王 祯,女,蒙古族,1988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无党派人士,现任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文物局局长,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副职候选人;

  李 斌,男,汉族,1975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察右中旗铁沙盖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副职候选人;

  斯琴高娃,女,蒙古族,1975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察右中旗土城子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副职候选人;

  田东波,男,汉族,1973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凉城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旗县市区政协副职候选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党政大楼916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474)12380

【纠错】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