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1名拟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刘志强,男,蒙古族,1981年6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旗县区党委书记。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12380
来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010098)
举报网址:12380.nmgdj.gov.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5年1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纠错】 【责任编辑:杨腾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