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亮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侯家营子村官牛犋南社农民。1月23日,在欢庆的锣鼓声中,他与全村其他人一样,每人领到村里“统种共富”分红款18600元。其中,拥有11口人的王二根家分了20余万元。
官牛犋南社,是达拉特旗侯家营子村的一个自然村。前些年,村民一家一户的承包地较为零散,加之年轻人纷纷进城,多数人家把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经营,家庭收入有限。
为解决年轻人“不愿种地”、留守老年人“种不动地”,以及农民增收等问题,2019年官牛犋南社在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引领下成立土地合作社,110户农民全部自愿以土地入股,按照“成本共摊、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原则,对村里3000多亩耕地进行合作化经营。村两委班子成员任合作社负责人,大家选出6位村民负责种地,民主决策确定种植品种,利用大型机械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土地收益中,10%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公共事业,20%作为土地管理费用,剩余70%给村民分红。
6年来,官牛犋南社年底人均土地分红款逐年递增。在此次“2024年度‘党建引领·统种共富’分红大会”上,全社281人分红总金额达到520多万元,人均土地收入比2018年的11300元增加7300元。
官牛犋南社土地合作化经营,推倒地界、水渠,扩展出8%到15%的土地,使“小田变大田”,利于机械作业、科学种田,解决了小农经济难以对接大市场等问题;亩均节水80立方米以上、玉米增产200斤左右,让“沉睡的土地”焕发新的生机。同时,年轻人进城务工,老年人在家饲养畜禽,解放了劳动力,拓展了收入渠道。
2023年初,旗政府将官牛犋南社这一做法提炼总结为“统种共富”模式,并设立专项资金,鼓励更多的村子进行土地合作化经营。随后,此模式引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自治区农牧厅出台“开展‘统种共富’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各盟市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当年,“党建引领·统种共富”经验做法入选全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眼下,新春佳节来临之前,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吉格斯太镇、王爱召镇、中和西镇等地的许多村子也在纷纷举办“统种共富”分红活动。达拉特旗副旗长阿木尔布拉格介绍,在官牛犋南社的影响下,全旗220万亩耕地中已有42万亩实现了合作化经营。
发源于官牛犋南社的“统种共富”模式,显现出星火燎原势头。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了解到,当前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等10个盟市,正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广此模式。广大基层干部认为,这一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耕地细碎化、务农人口老龄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更为关键的是,促使曾经“分光吃净”的村集体经济起死回生,群众深刻体会到“锅里有了,碗里才会有”的道理,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与好感逐渐增长,村干部有了威信,党组织基层治理有了“抓手”。
正在达拉特旗调研的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徐祥临认为,“统种共富”是新时代又一个产生于群众中的自发性土地经营创新改革,且符合即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精神;这一模式破解了土地分散经营的弊端,提高了粮食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是土地规模化经营和群众共同富裕的一个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