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5名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刘海泉,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在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学一级教师,中共党员,现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拟提名为地级市市长候选人;
张鹏,男,汉族,1977年12月生,在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拟提名为自治区直属部门正职人选;
张宝成,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拟任自治区本科院校正职;
王敏,女,汉族,1979年2月生,大学,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兼),拟提名为自治区本科院校正职人选;
闫艳,女,汉族,1970年7月生,研究生,文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拟提名为自治区本科院校正职人选。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方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12380
来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010098)
举报网址:12380.nmgdj.gov.cn
特 此 公 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1日
原标题: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