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重点生态建设区、重点林区、高火险区和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区实行封山戒严防火。
防火戒严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0日。
防火戒严区域为:大青山呼和浩特段全部,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区及重点林区。具体地段包括:土默特左旗白石头沟、一前晌沟、万家沟、喇嘛洞沟、朱儿沟、金銮殿;回民区团委生态园、东棚子向北延伸段、井尔梁、慈人沟;新城区面铺窑沟、小井沟、奎素村、劈柴沟、古路板林区、苁蓉山庄;赛罕区北山、脑包山;和林格尔县南天门林场、沙坝四号、卧牛山;清水河县鹰嘴山、窑林沟、棒儿山、芦草山、芦草沟、大树沟、松树沟;武川县五道沟、李齐沟、德胜沟、大梁林区、井尔沟等重点防火地段。
防火戒严期限内,防火戒严区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火灾的车辆、机械以及人员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严禁明火祭奠。严禁在三级以上风力天气、距林缘500米范围内进行野外用火。日常用火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倒灰坑等,严禁将带火星的剩余燃烧物倾倒在防火隔离区域外。各旗县区防灭火指挥部要确定各生产、作业单位的活动区域,所有单位必须在旗县区防灭火指挥部划定的区域内从事生产活动。戒严区域内各生产作业点、旅游餐饮点必须配备专职护林员和扑火机具。防火戒严期内,需要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必须取得自治区林草主管部门批准,并配合当地防灭火指挥部采取必要的防灭火措施,做好防灭火准备工作后方可实施。各防火检查站对穿越戒严区域内的车辆、机械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等必要的预防措施;对过往客车、司乘人员要做好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向外丢弃烟蒂等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火种,驾驶员、随车管理工作人员为防火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向当地防灭火指挥部或市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禁止谎报、乱报森林草原火情。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戒严期内,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清山清沟”活动,尽力排除一切火险隐患。发生火灾,实行谁先发现、谁先报告、谁先扑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区界限的限制。(记者 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