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石、以数据共享为支撑、以分类监管为手段、以惠企应用为导向,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诚信价值转化为市场活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度+平台”双轮驱动,夯实信用建设硬支撑
在制度建设层面,包头市对标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落实文件,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框架。围绕市场监管、食品、交通运输等关键领域,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细化评价标准、监管要求与奖惩措施。2025年初,印发《包头市2025年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明确6大方面22项具体举措,推动信用要求嵌入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各环节。同时,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包头)”平台专栏、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化“信用代证”改革,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上,依据全市“一张网、一套系统、一个平台”的原则,建设完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包头)”,实现与国家、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系统无缝对接,纵向覆盖各旗县区,横向贯通政务一体化平台与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十公示”信息报送流程,保障数据准确完整。
“典型+监管”双向发力,优化诚信发展软环境
包头市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深入开展诚信企业选树工作,加大激励支持力度,让守信企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活动中享受多项便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获批自治区级诚信达标企业40188家、示范企业171家、诚信标杆企业26家。其中,A级纳税人占比达14.07%,位居自治区首位。
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获评自治区级诚信标杆企业后,在政务服务中享受到了“绿色通道”与容缺审批服务;在融资方面获得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支持;凭借“绿色工厂”和“商品粮大省”项目政策,成功申领专项奖励资金。这些举措切实提升了企业的“守信获得感”,实现了信用价值向实际效益的有效转化。
同时,包头市以信用评价结果为核心,完善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信用查询嵌入日常监管全流程。对信用评级高的企业给予降低检查频次、优先扶持等多种激励,对信用评级低的主体采取增加检查频次、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限制公共资源交易等惩戒措施,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见效,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
“场景+服务”深度融合,释放信用赋能新效能
围绕家政养老、医疗保健、人才流通、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各旗县区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商务局等部门,协同推出“信易+招投标”“信易+汽车”“信易行”“信易+企业服务”等多元化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服务、市场交易与社会生活中广泛运用。
在助力企业发展方面,深化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帮助众多失信主体重返市场,重返市场率达85%。依托“信易贷”平台,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专项活动,精准摸排各类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截至目前,包头市“信易贷”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41家,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0.11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企业融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下一步,包头市将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数据价值,让诚信成为城市最鲜明的名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信用支撑。(杨静 王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