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0日电 9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赤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亢永强同志任赤峰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唐毅同志不再兼任赤峰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