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武,出生于1939年9月,辽宁省兴城县人。
1958年至1960年在内蒙古工业学校分析化工专业学习;1960年至1962年在内蒙古工业学校任教;1963年至1964年在内蒙古物资厅计划处任技术员。1965年至1968年任内蒙古物资厅政治部组织、宣传干事。1968年至1978年在伊盟燃化局从事化工生产技术管理。1978年至1979年任伊盟天然碱科研所负责 人。1979年后任伊盟化工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化工总公司、集团公司总裁。
在担任化工研究所所长兼总工程师期间,提出并主持了“碱田日晒工艺”、“天然碱制纯碱工业试验”和“达拉特芒硝矿钻井水溶法工业试验”等10多个大中型攻关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项目。1985年,针对传统生产碱方法的弊端,主持完成“碱田日晒工艺”这一新技术,使原来无法利用的碱湖资源得到开发。该工艺在伊盟地区推广使用后,天然碱产量由原来生产20万吨提高到50万吨,直接经济效益(以年新增利税计)1 000多万元。这项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他主持开发的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日晒碱溶解法制重质纯碱”技术,目前已完成试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成本在国内同行业中最低。仅试生产期间,就实现利税268.8万元。上述科研成果的推广使用,对缓减国家碱产品短缺状况做出了贡献。曾多次受到自治区、国家有关部门奖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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