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祖,出生于1936年9月,山东省威海人。
    1952年10月参加工作。195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威海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威海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威海市革委会副主任、主任,乳山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中共烟台地委副书记,临沂地委书记。1988年至1994年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1993年1月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8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1997年1月29日补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1月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是中共十二、十三大代表,中共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