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人大宣传、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人事任免、代表联络、选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2)、了解掌握和综合全市民主法制建设情况、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人民代表进行沟通联络。
(3)、围绕党组和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处理、综合信息,及时向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提供情况和参考意见。
(4)、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起草领导同志的报告、讲话及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
(5)、负责人大常委会的文书处理,综合性文件的打字、校对、印制、分发和机要保密工作。
(6)、负责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综合性代表联系会议的筹备与服务工作,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或落实。
(7)、负责承办常务委员会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视察、调查的服务工作,承办同扎矿区人大主席团、新开河镇人大主席团和市内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及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
(8)、负责承办有关人民代表、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的具体工作和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代表建议的催办工作。
(9)、负责承办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的政绩视察、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机关领导成员供职报告、述职报告撰写的指导及其它具体工作。
(10)、负责机关接待工作、财务工作扣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和福利、后勤工作。
(11)、负责组织机关义务劳动、环境卫生达标活动;安排值日值宿,搞好安全保卫和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机关固定财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办公用品发放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机关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14)、负责检查机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15)、负责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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