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称演变
鄂伦春族,从语言方面看,鄂伦春语属于通古斯语族的语言。从居住的地域看,是室韦族的后裔。从经济生活和习俗来看,可以说,鄂伦春族的先人应当是北室韦的一部分及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和大室韦,较远的祖先可能与肃慎族是同一系列的民族。
“鄂伦春”的族名,包含两种意思,即“山岭上的人们”和“使用驯鹿的人”。根据清初文献记载,鄂伦春曾经使用过的驯鹿,鄂伦春语称之为“沃力恩”,与“鄂伦”音近,由此很多学者认为“鄂伦春”的含义是“使用驯鹿的人”;而在鄂伦春语中“鄂伦春”是由“鄂伦”(山岭上)和“春”(人们)组成,“鄂伦春”意为“山岭上的人们”,这是鄂伦春人普遍认同的民族自称。
民族斗争史
1732年清(雍正十年),257名鄂伦春士兵同索伦、达斡尔等族兵丁共计3000人编为八旗,驻防呼伦贝尔。鄂伦春人还参加了平定准噶尔部分裂叛乱的战斗。乾隆时的“摩凌阿”鄂伦春人阿穆勒塔,英勇善战,屡建功勋,因为“从征台湾、廓尔喀皆有功”,后来“官至总管,加副都统衔”,成为名噪一时的人物。
北洋政府将鄂伦春族中身强力壮、精于骑射的青壮年编为“保卫团”和“山林游击队”。他们一面巡山、狩猎,一面抗击沙俄入侵、保卫边疆。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的残酷统治激起了鄂伦春人的强烈反抗。特别是王明贵、陈雷等老一辈革命家率领抗联进人大、小兴安岭地区后,向鄂伦春人民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鄂伦春族的抗日斗争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零散到有组织有纪律。鄂伦春人民支援和帮助抗日联军,参加抗联队伍,积极投身到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中。
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很多鄂伦春族青年,积极参加战斗,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关福隆在朝鲜战场用机枪打落一架美军飞机,荣立三等功,荣获多枚奖章和纪念章。
语言文字
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的北语文,没有文字,曾经学习使用过满文,现在主要使用汉语。
民族服饰
鄂伦春人的服装,头戴狍头皮帽,身着狍皮衣裤,脚穿狍腿皮靴,这些皮制服装做得实用、美观,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鄂伦春人穿的皮袍,男女式样基本相同,都是右大襟,男袍“尼罗苏恩”前后或左右开衩,女皮袍装饰美丽。春秋季的猎装较短,长到膝盖,夏季的狍皮毛很短,颜色发红,所以也叫红毛皮衣。雨天将旧冬衣毛朝外穿,可以防水。男子穿的皮裤只到膝盖,腰间肥大。裤脚折起来用带子系住,塞进皮靴里。出野外时还要在外面穿上皮套裤。皮套裤是用耐磨的鹿、(犭+罕)皮制作的,而且要刮掉毛,鞣制得非常软,这样,骑马打猎时不仅结实抗磨,而且灵巧方便。女皮裤是长的,比男裤稍瘦些,前面带兜肚,裤腰从左右向前折,系上腰带,这种裤子适合骑马、采集等活动。鄂伦春人的皮靴是用狍、鹿、(犭+罕)的腿皮制作的,用结实的泡脖子皮或野猪皮、(犭+罕)皮、熊皮做底,按不同的季节做得高矮薄厚各不相同。穿这样的皮靴出猎,轻便暖和,走路没有声音,不易惊动野兽。
狍头皮帽“灭塔哈”是用狍头皮按原状制作的,这是大人小孩都喜欢戴的帽子,它不仅抵御严寒,狩猎时还可以起到伪装作用,是鄂伦春族有代表性的服饰。
适合狩猎使用的手套是“考胡落”,大拇指同四指分开,手掌留口。平时手在里面,射击时从掌心直接把手伸出来,非常方便。五指手套制作精美,常常是男女之间的定情物。
鄂伦春人不仅用皮子做衣裤靴帽,被褥、出猎的睡袋及其他许多日常用品也都是用狍皮做的。为了有效利用皮革,她们把边角料做成漂亮的皮兜、香囊、烟荷包、腰带和猎刀的佩饰。
饮食习惯
鄂伦春族传统的食物主要是野兽肉和鱼,其中食用最多的是狍子肉,其次是鹿、(犭+罕)、熊和野猪肉。他们食用兽肉的方法和制作肉食的种类很多,在烧、烤、煮、熏中表现出极大的民族特色。鄂伦春人的主食以米、面为主,食用方法也很多。用面粉做面片、炒面,把和好的面做成圈或饼在火上烤着吃。用稠李子熬野果粥、用酸奶熬奶粥,是鄂伦春人特有的食品。用小米、梭子米或黄米加上肉、盐做粘粥“老考太”,是新婚夫妇人洞房时必须吃的食物。
居住环境
鄂伦春人的传统住宅是“斜仁柱”。它是用30多根木杆搭成圆锥形的架子,夏天用桦皮或芦苇,冬天用狍皮做覆盖物,搭盖一个“斜仁柱”需要六七十张狍皮。门上夏天挂柳条穿的门帘,冬天挂狍皮或鹿皮门帘。“斜仁柱”前面用树干和柳条搭成晒架,晾晒肉干或野菜。后面小树上挂着桦皮盒,里面供奉着神偶。“斜仁柱”内部,席地铺床,床下铺干草,上面铺狍皮做的褥子。对门正面的铺位叫“玛路”,是客人和老年男人的位置。左右两侧的铺位叫“奥路”,是中年夫妇和青年夫妇的席位。“斜仁柱”的中央是终年不熄的火塘。“玛路”席正中上方挂着四五个桦皮盒,这是供奉“布如坎”(神偶)的地方,“玛路”右侧供奉着在狍皮上用马尾刺绣的“昭路布如坎”(马神)。在青年夫妇住的一侧,“斜仁柱”顶上搭着横木杆,是吊孩子摇篮用的。
鄂伦春人的另一种房屋是“奥伦”(高脚仓库)。“奥伦”是在森林密集的山中,利用自然生长的树木悬空而建的。储藏暂时不用的衣物、肉干、粮食和野菜野果等。“斜仁柱”随着狩猎场地的变更不断迁移,“奥伦”则不动,有时“斜仁柱”距“奥伦”的距离有两三天的路程。“奥伦”悬空搭建是为了防野兽糟蹋东西,其他家庭或氏族的人在打不到猎物时,也可以到别人的“奥伦”中取食物,事后如数还上就可以了。
现在,国家为鄂伦春族猎民建设了猎民新村,全部是三间的砖瓦房,中间是厨房,两边房间住人。房前房后都有很大的菜园子,里面种植蔬菜和养殖木耳等。城市里的鄂伦春族已搬进了楼房。
交通工具
鄂伦春族的交通工具比较简单,有滑雪板、爬犁、马匹,桦皮船、大轱辘车等。滑雪板是用松木制作的,同现代滑雪比赛的用具相似。鄂伦春人早期用狗拉爬犁,饲养驯鹿和马匹后,改用驯鹿和马拉爬犁。在大、小兴安岭冰雪封山的季节,用爬犁和滑雪板在冰雪上滑行,阻力小,速度快,是比较理想的交通工具。
婚丧嫁娶
鄂伦春族实行一夫一妻的男婚女嫁的婚姻制度,严禁同一氏族内部或辈分不同的人通婚。鄂伦春族中门第观念较淡薄,过去婚姻一般由父母包办,经过求婚、认亲、送彩礼和迎亲四个过程。鄂伦春人一般不许离婚,认为是耻辱的事,离婚受到许多限制。年轻的孀妇,娘家可以许配他人,得不到婆家同意可以抢婚,抢婚后,并不影响双方原有的亲家关系,他们继续友好地往来。鄂伦春氏族内寡妇不会受到歧视,反而因失去丈夫备受同情,处处受到帮助和照顾。
鄂伦春人想念人死后灵魂不来因此要举行隆重的葬礼使其灵魂尽快升入天堂或转世。老人去世,穿好寿衣,天亮入殓,在“斜仁柱”内停放几天,通知亲友吊唁。如果死者是女性要尽快通知娘家,听从娘家人的安葬意见。安葬方式主要有风葬、土葬、火葬。墓地选择背山面水的视野开阔地方。树葬又称天葬,将棺木吊置在一人多高的四棵活树上,忌用死树。土葬与汉族等民族基本相同,讲究头朝北或西北方。火葬主要用于得急病死去的青年或予妇。现在一般都是土葬和火葬。在死者的周年、三周年忌日举行祭祀仪式。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奉的萨满教产生于以渔猎为生的民族中,产生于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社会关系中。鄂伦春族的萨满教没有系统的教义和成文的经典,也没有具体的宗教创始人。萨满教对于民族文化遗产有着特殊的保留和传承作用。萨满跳神时的音乐、舞蹈具有远古伟下来的韵律;萨满口传心授的各种祝辞,包括了民族的起源、氏族的形成、英雄与恶魔的斗争等内容,成为完整保留传统文化的重要口头经典。
自然崇拜。在鄂伦春人的观念中,自然界中的一切,山川树木、风雨雷电、日月星辰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狩猎的运气等,都有神灵在主宰。为了获得诸神的赐福,他们就向神灵祈祷、敬祭。例如每年正月初一敬拜太阳神“得勒钦”,八月十五拜月亮神“别亚”,上山打猎时敬拜山神“白纳恰”像,拜年、用餐时要跪拜火神“托欧布如坎”等。鄂伦春人祟信的自然神种类非常多,比较重要的还有主管仓库的北斗七星女神“奥伦布如坎”、风神、雷神、马神、草神等。
图腾崇拜。作为狩猎民族,鄂伦春人对熊、虎、狼等大型凶猛的动物十分惧怕,小心翼翼地对待它们。鄂伦春人根据熊的一些动作和特征,认为熊与人有某种亲缘关系。在传说中,一个鄂伦春妇女迷失在山中,长期在深山密林中漂泊,变成了熊。因此熊成为鄂伦春人比较典型的图腾崇拜·
对象。平时不能随意直呼其名,而像称呼长辈那样称其为“阿玛哈”(舅父)、“雅亚”(祖父)、“俄特日肯”(老爷子);打到熊的猎人,不说打到了,而说“可怜我了”。
祖先崇拜。灵魂观念和冥世观念的出现,导致祖先崇拜的产生,鄂伦春人称祖先神为“阿娇如布如坎”,鄂伦春人认为,人的躯体虽死,灵魂依然存在。死后不安宁的灵魂会常来人间干扰亲友们的生活,所以要对死者进行祭悼活动,隆重的丧葬是寄托哀思、安顿亡灵的仪式。
神偶。鄂伦春人的神偶分三种,——种直接是崇拜对象的具体自然物,如太阳神、北斗七星神、凤神、闪电神等。一种为绘画神偶。把神像画到布上或皮子上,或用马尾马鬃、其他动物的鬃毛编成人形缝在布或皮子上。这种神偶称为“布如坎”。一种是木刻神偶,称为“毛木贴”,用松木或杨木刻成人形、动物形,平时放在桦树皮盒里,挂在“斜仁柱”后的树上。
文学艺术
在鄂伦春族中,流传着大量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神话、传说、故事、童话、笑话、寓言、谚语、歌曲、舞蹈、绘画、雕刻和桦皮艺术等,还有具有英雄史诗性质的“摩苏昆”。
鄂伦春族的文学艺术作品没有历史记载可寻,是口传心授代代相承的。对于只有语言没有文字的民族来说,这些传说、故事是民族历史世代传承的载体,也只有通过这些神话、传说,才能了解发掘鄂伦春族远古的社会面貌。如关于人类起源、民族起源神话《恩都如创造了鄂伦春人》、《大水的故事》;关于民族来源和迁徒的传说《魏加格达汗和孟沙雅拉》;有关于民族英雄的传说《毛考代汗的传说》、《喜勒特很》:有反映生活环境、自然资源的传说《嘎仙洞和齐奇岭的传说》、《多布库尔河的传说》、《雪兔和黑熊的故事》、《猴头蘑的传说》,以及关于宗教信仰和萨满的传说,如《尼顺萨满》。在鄂伦春人的传说故事中,还有许多反映鄂伦春人保卫边疆,抗击沙俄侵略的故事如《茨尔滨莫日根》,也有反映对清代战火连年,鄂伦春官兵东征西讨经年不归的生活的厌倦,以及官商欺诈猎民的故事,如《莫拉罕宝寻父》、《猎人和谙达》等。鄂伦春人的笑话、童话、谚语、谜语很多,有的令人捧腹不已,有的耐人寻味。它们大都来源于狩猎生活,包含着鄂伦春人对人生哲理的总结。
“摩苏昆”是一种内容十分丰富的说唱艺术,“含有悲伤地述说或喃喃自述苦情的意思,多讲唱'莫日根'英雄故事和自己苦难的身世”。“摩苏昆”来源于生活,同时它的产生与宗教有密切的联系,萨满不仅是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巫师,而且也是能歌善舞、会说能讲的表演艺术家,“萨满大多数本身就是讲唱文学的创作者、传播音和继承者”。“摩苏昆”是说唱结合的表演形式,曲调不固定,由说唱者自由发挥。故事有长有短,长的要讲上几天其至十几天,故事人物鲜明。语言生动,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英雄格帕欠》唱词达1900行,十万余字,运用比喻、夸张、排比、借代等多种修辞方法,生动地描述了格帕欠同恶魔斗争的故事,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罕见的宏大史诗。
鄂伦春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用歌声和舞蹈来抒发感情。鄂伦春民歌常常即兴填词演唱,只有非常优美的传统民歌有比较固定的歌词和曲调。民歌的传统形式主要有“赞达仁”、“鲁日给嫩”和萨满调等。“赞达仁”多指山体民歌,包括各类小调,具有旋律高亢刚健、悠扬跌宏的特点。“鲁日给嫩”是民间集体舞蹈的伴舞曲调,典型的是《鄂呼兰、德呼兰》。萨满调是萨满在请神、跳神以及进行其他宗教祭把活动时的曲调,兼有说唱、舞蹈的特点,曲调神秘、粗犷、阴沉。民歌歌词大量反映的是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和婚姻爱情,除此之外,还有在劝酒、定亲、出嫁、祭礼等场合唱的仪式歌。
鄂伦春人的舞蹈节奏性很强,最常跳的“依和嫩”和“鲁日给嫩”是集体舞蹈。在欢乐的节日里,在燃起的簧火旁,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手拉手围成圈,一人领唱,众人附和,伴随着热烈欢快的曲调,愉快地边舞边唱。“红普嫩”(采红果舞)和“黑熊舞”等舞蹈是模仿采集野果和野生动物创作出来的反映鄂伦春人的劳动生活的舞蹈。
鄂伦春族的民间艺术品主要是皮制品和桦皮制品。皮制品在服饰中已作过介绍。鄂伦春人的生活离不开桦树皮,“冠履、器皿、庐帐、舟渡,皆以桦皮为之”。农历六七月的桦树皮容易剥取,将剥来的桦皮削去硬皮和凹凸不平的部分,蒸煮后制成碗、盆、桶、箱等生活用品,这些器皿的顶部及四周经常雕刻着美丽的花纹,如用做陪嫁的桦皮箱上雕刻着“南绰罗花”,象征女婿有了南绰罗花再也不会孤单,可以同姑娘白头偕老。
礼仪节庆
鄂伦春族是一个很注重礼仪的民族。不论大人小孩,对长辈都非常尊重,老人说话,晚辈要认真听,不乱插话,哪怕长辈年纪比自己小,见面也一样请安。老人们也非常自重,一言一行都为后辈做榜样。鄂伦春人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至今流传,不懂或违反礼仪的人会受到别人的耻笑和长辈的责骂,甚至从心里将他排斥在本民族之外。
鄂伦春人的礼节主要有屈膝请安和磕头。外出一段时间或多日不见,对长辈要请安问好,平辈人互相请安问候。敬神祭祖、婚丧、过年过节时要磕头。
鄂伦春人的节庆不多,主要有一年或三年举行的氏族集会、萨满每年春季的祭神仪式和春节。鄂伦春人从什么时候开始过春节无从考究,但从对春节的重视和同其他民族相似的习惯来看,过春节应该是清代以后受满、汉等民族的影响才开始的。届时家家户户准备年货,打扫房舍,缝制新衣,除夕之夜吃团圆饭,点象征兴旺的簧火,守岁。大年初一吃饺子,放鞭炮,给长辈磕头拜年,全家拜“白纳恰”(山神)、太阳神,大家串门拜年时要拜主人家的火神等。正月十六有抹黑脸的习俗,据说抹上黑脸能驱赶邪气和鬼怪,一年里平平安安,也叫抹黑日。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现在的鄂伦春族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也过中秋节、端午节、新年等节日。
教育
鄂伦春族的教育始于1695年,形式是八旗满文学堂。“新满洲诸佐领下,每岁选幼童一名,教习书艺”。当时黑龙江将军属下的布特哈八旗有鄂伦春11佐领,故每年可选派11名幼童入校学习。清政府在全国兴办新式教育后,1907年在毕拉尔路开办了第一个鄂伦春学堂民国后。曾陆续在鄂伦春地区兴办“国民学校”和“省立学校”,二十年代后,鄂伦春地区有8所初、高级小学,在校生达226人,入学人数占总人口的4.5%,是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教育事业发展的顶峰。伪满时期,鄂伦春族学校先后全部停办,以后日本人曾在鄂伦春地区开办4所小学校,但4所学校在校生不足百人。
解放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族民族教育事业,1948年,在黑龙江省呼玛县与瑷珲县的学校里,设立了鄂伦春族子弟班,在内蒙古扎兰屯纳文中学设立“鄂伦春族青年班”,学生的衣食住全部免费供应,采用速成教学法,培养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鄂伦春族骨干干部。1950年秋在莫旗尼尔基镇成立了第1所鄂伦春族小学校,成为鄂伦春民族教育的奠基石。
1953年鄂伦春小学从莫旗迁到鄂伦春旗小二沟,当时有4个教学班,55名在校生,教职工10名。1966年,鄂伦春族普及了小学教育,1981年普及了初中教育。目前,鄂伦春地区的学校布局合理,教学条件和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1362人中有大学本科学生16人,专科学生48人,中专学生41人,高中学生154入。鄂伦春自治旗现有民族中学3所,民族小学8所,鄂伦春族学生637人。每个猎民村都设有1所小学,鄂伦春族小学生可就近入学,鄂伦春族初中和高中生全部在鄂伦春中学住宿就读,大批贫困的猎民子女都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特别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很多鄂伦春族是完全依靠国家的助学金读完了小学、中学、大学。
为进一步提高鄂伦春民族的文化素质,鼓励教师到猎区工作,1985年鄂伦春自治旗为在猎区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浮动两级工资,满五年给予固定。为保证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鄂伦春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1994年开始,凡在统考中被大专院校录取的鄂伦春族猎民子女的学费全部由自治旗财政负担;鄂伦春族职工干部子女的学费由旗财政负担一半。1994年至1998年底,共为鄂伦春族大、中专在校生发放学费46万多元。1995年设立了鄂伦春族高学历人才奖励基金,10月11日,鄂伦春自治旗在中央民族大学奖励了1名博士研究生和3名硕土研究生,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文化
鄂伦春族民间文学艺术源远流长,具有独特的民族色彩。但由于没有文字记载,不为世人所知。1956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这次社会历史调查,对鄂伦春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一大批民族文化瑰宝被发掘整理,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增添了光彩。
新中国成立后,大量鄂伦春民间神话、传说、故事、童话、笑话、寓言、谚语、歌曲、舞蹈、绘画、雕刻、桦皮艺术等展现于世,经过搜集整理,先后出版了《鄂伦春人的歌》、《鄂伦春歌曲选》、《鄂伦春民间舞蹈集成》、《鄂伦春民间故事集成》、《鄂伦春民间文学艺术集》等。
为了挖掘民族精粹,弘扬文化,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分别成立了鄂伦春族研究会。目前,已出版大量有关鄂伦春族的书籍,如《鄂伦春族游猎文化》、《鄂伦春族研究》、《鄂伦春族》、《鄂伦春族风俗志》、《鄂伦春族40年》、《鄂伦春民族现代化研究》等,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期刊《鄂伦春研究》、论文集《黑龙江鄂伦春研究》、文学期刊《鄂伦春》及鄂伦春自治旗机关报刊《鄂伦春报》。
崭新的民族面貌
新中国成立50年来,鄂伦春族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51年至1958年,鄂伦春族从游猎实现了全部定居。开始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状况,这是鄂伦春民族的第一次历史性跨越。1958年到1988年,鄂伦春族经济实现了从单一的狩猎生产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开始从事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这是鄂伦春族生产生活方式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1988年到1997年,鄂伦春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迅猛发展.鄂伦春自治旗1996年实行禁猎,鄂伦春民族彻底告别传统的狩猎生产,这是鄂伦春民族第三次历史性的跨越。
禁猎对于鄂伦春民族来说,是一次痛苦的抉择。为了实现禁猎,鄂伦春自治旗的干部们挨家挨户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鄂伦春族猎民虽然从感情上不愿放弃世代相传的狩猎生活,不愿放下心爱的猎枪,但是在国家利益、保护生态环境面前,他们别无选择,为了民族的发展,为了生态环境和子孙后代,他们必须改变生产方式。1996年1月23日,鄂伦春自治旗召开了禁猎大会,颁布实施《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布告》。这是鄂伦春族历史上又一次深刻的革命。
禁猎对鄂伦春族社会影响是巨大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变了,但民族优秀的传统和文化不能丢,鄂伦春人为了让世人了解鄂伦春民族,让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做出了不懈的努力。199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喜庆日子里,在那达慕浩特浩渤的蒙古包中。一顶鄂伦春人的“撮罗子”(斜仁柱)格外引人注目,斜仁柱内,摆着标志着鄂伦春族传统经济生活方式的狍子标本和狍头鹿角,但更多的是鄂伦春人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文化建设辉煌成就的展现。望着那高高耸立的斜仁柱,人们可以欣喜地看到鄂伦春人50年来的巨大变化,同时也不禁为这个民族传统文化能够延伸和永存而默默祝愿。
禁猎后为使猎民在转产过程中的生活得到保障,鄂伦春旗在原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发放猎业损失补偿费。依法设立了“猎民生产生活发展基金”,以补助、贴息和借贷的形式来保证猎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中资金的需求。设立了“生活困难救济金和养老保险田”,以发展猎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1996年至1998年底共为猎民发放禁猎补助108.57万元,1995年至1998年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近19万元。告别了狩猎生产的鄂伦春人走上了“以农为主,多种经营”的发展之路。鄂伦春旗猎民何排山,1985年带领4户鄂伦春猎民建起家庭农场,承包1000多亩耕地,购置了全套农业机械,到1987年已拥有8万元固定资产和2万元流动资金,当年上交国家6万公斤粮食,收入8.5万元。现在,全旗办起了集体、联户、家庭猎民农牧场85个,已有汽车19台、大中型拖拉机12台、小型农机具23台。1998年鄂伦春自治旗7个猎民村农作物播种面积达48240亩,粮食自给有余,猎民人均纯收入达2116元,猎民家畜存栏总数1115头(只),4个猎民乡全部实现了通路、通电、通话的“三通”,猎民看上了有线电视,丰富了文化生活。
黑龙江省黑河地区1953年人均土地只有0.37亩,人均收入104元,1992年人均土地达到28亩,人均收入1650元。1998年黑龙江省鄂伦春族生活的5个乡6个村,播种面积达到44310亩,粮食产量5323吨。有大中型拖拉机37台,小型拖拉机158台,大小农机具108台,农用汽车10辆。以农业为主的黑河市三个鄂伦春族村,人均收入已超过3000元。新兴村种粮大户莫金生,从1985年开始承包800亩耕地,现已近千亩,年纯收入8万余元,人均万元。新鄂村种粮大户莫栓柱,全家四口人承包租种耕地300亩,同时为他人代耕土地,并从事运输等生产,年收入10万余元。
经济的发展,使鄂伦春族社会面貌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现代的鄂伦春人已不再相信神灵,过去一些不利于身心健康的禁忌早已革除。解放初期还有人请萨满跳神治病,但社会的发展进步已让鄂伦春人深刻地认识到医生要比萨满高明得多,科技进步的成果远比祈求神灵保佑更能让鄂伦春人走向文明和富裕。今天的鄂伦春民族已走出了深山,走向了世界,并以现代民族的崭新姿态走向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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